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批集中规模竞争性谈判发表时间:2019-10-27 14:30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并委托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清单”。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4)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